在上海注册公司可以享受到国家各种优惠政策,尤其是上海自贸区内的政策的开放性更是吸引了很多创业者,而自从2015年开始,上海自贸区开始实施三证合一,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便利。如果想要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合伙公司,应该怎么做呢? 第一阶段,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。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,按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登记,但名称中不可使用“公司”、“有限”或者“有限责任”字样。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 (1)名称预核申请表(现设有这种表格); (2)委托书(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 (3)合伙人身份证明。 第二阶段,合伙企业设立登记。 一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。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。 2、法律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,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; 二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: 1、农村村民。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,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。 2、城镇待业人员。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。 3、辞职、退职人员。它是指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。 4、个体工商户。 5、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。 6、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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