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合伙企业 : 1.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; 2.有书面合伙协议; 3.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; 4.有合伙企业的名称; 5.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; 6.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; 7.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,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: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,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。 有限合伙企业: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;但是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。
上一篇:第一页
下一篇:注册合伙企业在节税上有哪些优势